電支須設專責資安主管 六家合格
金管會20日公布專營電子支付內控及稽核制度修正草案,新增要求專責電子支付機構資產總額達10億元,或使用者人數達200萬人,必須設立資安專責單位與主管,即日起上路。金管會表示,目前已有六家符合要求,包含全盈支付、全支付、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街口支付,六家皆已設立。
金管會指出,為提升金融資安防護能量及保障使用者權益,並因應金融監理需要,因此修正「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明定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前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資產總額達10億元,或使用者人數達200萬人以上者,應設置資訊安全專責單位及主管,負責資安相關工作。
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說明,目前有六家專營的電子支付機構符合,包含全盈支付、全支付、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街口支付,六家皆已設立;針對設立的資訊安全專責單位人數,就目前已設立的六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來看,除一家的資安單位是10人以上,其餘都是不到10位,專責主管的層級則是由業者自己決定,但是必須至少要有一位專門負責資安的主管。
目前國內專營電子支付共有九家,未來是否擴及到全部九家皆設立?侯立洋強調,會看業務規模與使用者人數,研議有沒有必要性擴及全部的專營電子支付。新辦法中也新增明定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委託會計師辦理內部控制制度查核時,查核報告須具合理確信度,2026年起施行。
侯立洋提到,電子支付機構要每一年提供內控查核報告,今年查核去年的,但考量會計師辦理內部控制制度查核已經在進行中,因此明訂從2026年才開始施行,也就是明年查核今年時,明年出具的報告就要具合理確信度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