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視角-盼政府雪中送炭 莫讓新創熄火

台灣必須全力推動新創事業與數位經濟,才能建立真正的經濟韌性與主體性。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必須全力推動新創事業與數位經濟,才能建立真正的經濟韌性與主體性。圖/本報資料照片

關鍵時刻政府須雪中送炭,避免創新動能凍結;創投與新創是轉型要角,不應再被政策忽略,趁勢為軟體與數位創新添柴加火。

美國總統川普宣布實施對等關稅,對全球貿易體系造成劇烈震撼,也對出口導向的台灣經濟敲響警鐘。這場變局提醒我們:不能再倚賴傳統製造與代工為主的經濟模式,台灣必須全力推動新創事業與數位經濟,才能建立真正的經濟韌性與主體性。

美方強調貨品貿易逆差,卻忽略自身透過數位平台、雲端服務、品牌授權與金融體系所獲取的巨額利潤。美國長年享有全球數位經濟的結構性優勢,台灣若無法建立本土創新與高附加價值服務體系,將在國際競爭中持續處於價值鏈下游。

近期政府提出880億元的產業支持方案,雖涵蓋工業與農業各面向,但新創與數位經濟產業卻未被明確納入。在此關鍵時刻,強烈建議政府應同步提出針對新創產業的具體對策與資源配置,作為政策的必要延伸。台灣若要真正擺脫出口結構的過度集中、打造高附加價值的產業動能,新創與創投的角色必須從「被提及」升級為「被部署」。

唯有透過擴大創投資金來源、激勵企業投入早期投資、建構完整的退出機制,才能讓新創事業有實力面對川普關稅政策帶來的全球供應鏈重組壓力,也才能引導台灣產業從製造思維邁向創新驅動。

進而向政府提出五個政策建議:一、將新創事業適用年限延長至八年,並放寬有限合夥稅制適用條件,配合新創發展週期。

二、比照文創與生技產業,提供創投與企業投資新創的租稅獎勵,提升投資誘因。

三、由國發會與金管會主動協助新創事業上市上櫃,簡化創新版制度實施門檻。

四、加強出口導向新創的市場拓展與資金協助,擴大政策性基金與民間創投合作。

五、鼓勵公股行庫與國營事業投入創投基金,強化長期資金動能。

當全球局勢劇變、經濟轉型迫在眉睫之際,創新與創業絕非次要配角,而是引領台灣產業升級與多元化的關鍵引擎。新創,是不能失去的戰略根本。

此刻若不主動扶植、積極部署,將錯失的不只是一群創業者的未來,而是整個國家產業下一個成長循環的起點。

新創事業所需的不只是資金,更是整體制度與政策的對接;創投機制所能帶動的,也不只是財務資源,更是一套孕育風險與轉型的市場文化。

政府若真要建立「創新島」,就必須從這個關鍵時刻開始,把新創事業納入政策的主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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