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更正)邑昇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日 期:2025年04月11日

公司名稱:邑昇 (5291)

主 旨:(更正)邑昇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發言人:李上治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0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43,559,99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4/11~114/06/0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3.41~38.82,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6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一案:討論實施114年第1次買回公司股份以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案,提請 決議。(審計委員

會提)

說 明:

1.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之規定,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

份,其內容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已流通在外之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上限總額:新台幣543,559,996元整。

(4)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14年4月11日至114年6月10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1,500,000 股。

(6)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3.41元至38.82元間,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

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7)買回之方式: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0股。

(9)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0股。

(10)本次買回股份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3.67%,不足以影響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維持。

2.謹提請 決議。

決 議: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邑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14年4月10日第十屆第13次(臨時)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

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證券櫃檯買賣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1,5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3.6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

產8.0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9人及9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

明。

邑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簡榮坤

中華民國 114年4月10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評估,本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

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