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更正福大民國103年度第4季個體務報告部分內容

日 期:2021年08月09日

公司名稱:福大 (4402)

主 旨:更正福大民國103年度第4季個體務報告部分內容

發言人:楊浩維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08/09

2.公司名稱:福大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3年度第4季個體財務報告部分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03年度第4季個體綜合損益表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第5頁:個體綜合損益表:

一0三年度

金 額 %

營業收入 $ 1,338,043

營業成本 1,383,944 103.4

營業毛損 (45,901) (3.4)

推銷費用 0.9

管理費用 2.6

營業費用合計 3.6

營業損失 (92,575) (7.0)

其他收入 0.7

其他利益及損失 2,400 0.2

財務成本 (1.8)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 (1.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8,651) (2.8)

稅前淨損 (9.8)

本年度淨損 (9.8)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9.8)

(2)第20頁: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2. 所認列之銷貨成本如下:

103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1,342,612

合 計 $ 1,383,944

(3)第30頁: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十九)其他利益及損失

103年度

其他損失 (8,239)

$ 2,400

(4)第36頁: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廣告

七、關係人交易

營業收入

103年度

關係人名稱 金額 %

子 公 司 2.7

103年度

關係人名稱 %

子 公 司 1.4

其他關係人 0.7

$ 23,918 1.8

(5)第38頁: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6)第39頁: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7)第41-1頁:個體財務報告附表三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8)第56頁:個體財務報告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項目 產 品 數 量 金 額

銷貨收入 電子材料 2,380 噸/仟片 $ 1,185,331

1,360,431

營業收入淨額 $ 1,338,043

(9)第57頁:個體財務報告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加:出售原料成本 512,472

銷貨成本 699,795

營業成本 $ 1,383,944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第5頁:個體綜合損益表:

一0三年度

金 額 %

營業收入 $ 1,173,636

營業成本 1,220,471 104.0

營業毛損 (46,835) (4.0)

推銷費用 1.0

管理費用 2.9

營業費用合計 4.0

營業損失 (93,509) (8.0)

其他收入 0.8

其他利益及損失 3,334 0.3

財務成本 (2.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 (2.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7,717) (3.2)

稅前淨損 (11.2)

本年度淨損 (11.2)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11.2)

(2)第20頁: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2. 所認列之銷貨成本如下:

103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1,230,771

合 計 $ 1,220,471

(3)第30頁: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十九)其他利益及損失

103年度

其他損失 (7,305)

$ 3,334

(4)第36頁: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七、關係人交易

營業收入

103年度

關係人名稱 %

子 公 司 3.1

3.1

103年度

關係人名稱 金 額 %

子 公 司 1.6

其他關係人 0.8

$ 28,625 2.4

(5)第38頁: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本公司負責人、總經理及及前財會主管因虛偽進貨及銷貨交易安排涉嫌違

反證券交易法及銀行法乙案,已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四日經臺灣台北地方

法院一○九年度金重訴字第4 號刑事判決定讞,本公司依上述判決內容更

正民國一○三年第四季至民國一○四年第四季損益表之「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營業毛損」、「營業損失」及「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金額

;一○四年第二季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之「存貨」、「其他流動資產

」及「應付帳款」金額 。

(6)第39頁: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1.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附表三。

(7)第41-1頁:個體財務報告附表三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一○三年度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佔合併總營

編 交易 與交易人 收或總資產

號 人名稱 交易往來 之關係 科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之比率(%)

對象 (註二)

0 本公司 福泰紡織 1 銷貨收入 27,619 交易價格依一般或議定 2.18

(股)公司 價格銷售

1 應收票據 1,352 收款條件係依雙方議定 0.10

或一般收款條件

1 應收帳款 56,753 收款條件係依雙方議定 4.22

或一般收款條件

1 應付票據 2,382 付款條件係依雙方議定 0.18

或一般付款條件

1 應付帳款 1,486 付款條件係依雙方議定 0.11

或一般付款條件

1 進貨 11,920 交易價格依一般或議定 0.94

價格購進

1 租金收入 6,239 付款條件係依雙方議定 0.49

或一般付款條件

1 製造費用 2,362 付款條件係依雙方議定 0.19

或一般付款條件

1 管理費用 1,961 付款條件係依雙方議定 0.16

或一般付款條件

福澤食品科 1 銷貨收入 8,220 交易價格依一般或議定 0.65

技(股)公司 價格銷售

1 應收票據 38 收款條件係依雙方議定 0.00

或一般收款條件

1 應收帳款 500 收款條件係依雙方議定 0.04

或一般收款條件

1 進貨 7,621 交易價格依一般或議定 0.60

價格購進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

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

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

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

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重複揭露):

(1)母公司對子公司。

(8)第56頁:個體財務報告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項目 產 品 數 量 金 額

銷貨收入 電子材料 2,050 噸/仟片 $ 1,020,924

1,196,024

營業收入淨額合計 $ 1,173,636

(9)第57頁:個體財務報告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加:出售原料成本 348,999

銷貨成本 536,322

營業成本 $ 1,220,471

9.因應措施:公告並將更補正之財報相關資訊上傳。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