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大稅目可申請延繳免利息 條件、範圍一次看

因應美國實施對等關稅政策對我國民眾與企業造成的影響,財政部今日(16)宣布,將於明(17)日發布相關審核原則,開放受影響納稅義務人針對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房地合一稅等10大稅目提出免加計利息的延期或分期繳稅申請,且不受應納稅額多寡限制,最長可延期1年、分期繳納最長可達3年(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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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將於明日發布「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圖/Yahoo奇摩財經
財政部將於明日發布「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圖/Yahoo奇摩財經

財政部說明,根據《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若納稅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事件,或屬經濟弱勢,無法在規定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並可免除利息加計。此次因應美國關稅政策所產生的實際衝擊,也可比照辦理。

為簡化申請流程、加速審核效率,財政部特別訂定《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並要求各稅捐稽徵機關秉持「從速、從寬、從簡」的原則協助納稅人度過難關。

依新公布的原則,若納稅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導致收入減少、薪資被調降、非自願離職或工作時數減少,或已獲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相關協助措施者,都可作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的依據。

措施適用的稅目範圍包括:綜合所得稅、房地合一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房屋稅、地價稅與使用牌照稅等。至於像是贈與稅、不動產移轉等以財產為課稅標的的稅目,或屬代繳、代徵性質的稅款,因性質不同,則不適用本次紓困方案。

財政部也提醒民眾,若認為自身情況受到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無法按期繳清稅款,應把握時間,在規定繳納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為便利洽詢與申辦,各地稅捐稽徵機關也已設立專人服務窗口,民眾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