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探針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日 期:2025年04月10日

公司名稱:中探針 (6217)

主 旨:中探針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發言人:莊維浩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0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533,299,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4/11~114/06/1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4,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0.00~39.3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3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898,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二:擬實施庫藏股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案,提請 討論。

說明:

(一)為激勵員工及留任優秀人才,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

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有關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

(二)本次買回之股份,依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得

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逾期未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三)擬同意本次買回庫藏股之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法定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533,299仟元。

4.預定買回期間:自114年4月11日至114年6月10日止。

5.預定買回數量:預計買回數量4,000,000股。

6.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至39.3元間,若市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本公司得繼

續執行買回股份。

7.買回方式:委託證券商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898,000股。

9.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0.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1.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詳如附件二。

12. 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價格合理性意見書請參閱,詳如附件三。

13.董事會聲明書請參閱,詳如附件四。

(四)關於本案後續相關事宜,擬授與董事長及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包括但不限於聲明書用印、

本案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及執行本案相關事宜之權。

決議: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同意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中國探針股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

二第一項第一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

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

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

理。

第二條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

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

次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 凡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之在職員工,得享有認購資格。前述子公司

之範圍,得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 年 12 月 27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70121068 號令之第一點規定。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公司應自行考量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

殊貢獻等標準,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並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

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實際具

體認購資格及認購數量由董事會決議,不得授權董事長決定。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符合資格之員工名單、 得認購股數標

準、認購繳款期間、轉讓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

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

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應按發行股份

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

第八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

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條 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第十一條 本辦法於民國114年4月10日修訂。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中國探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一四年四月十日第十屆第六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

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4,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三點三九,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五點一六,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八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經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評估中國探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

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在合理範圍之內,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