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瑞利率對策多重資產基金-B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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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更新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 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及外國 有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1.本基金投資範圍及標的如前述(八)。 2.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 (1)投資於國內外之股票(含承銷股票、特別股及存託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 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槓桿型 ETF、反向型 ETF 及商品 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等任 一資產種類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本基金採取 「利率對策」框架進行基金資產動態操作配置,經理公司依照內部建構之利率 對策框架,評估主要關注資產之利率敏感度,並按相對利率敏感度進行資產分 組與動態操作配置所得之有價證券。前開利率敏感度評估流程及動態操作配置 策略,依最新公開說明書所載「投資策略及特色」之說明。 (2)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下述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投 資該國家或地區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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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型 | 均衡型 | 增長型 |
學歷: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碩士 經歷: 滙豐中華投信副理 (102/08/01迄今) 花旗投顧研究部資深副理 (100/06/20102/7/23) 宏泰人壽固定收益部科長 (96/03/0110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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