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杜基金經理人炒股!金管會再祭2措施 手機控管不好再開罰

四大投信6名前基金經理人跟單炒股獲利2.7億震驚市場,金管會今(20)日宣布再祭出二大防杜措施,其中一是提升內部稽核主管要副總以上外,特別加強手機等行動通訊裝置控管,從自律規範提升到法律位階,最重懲處糾正與警告或命令解除董監或經理人職務,但沒有罰金。並給予一年的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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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杜基金經理人炒股!金管會再祭2措施 手機控管不好再開罰。資料照片:中央社
防杜基金經理人炒股!金管會再祭2措施 手機控管不好再開罰。資料照片:中央社

證期局主祕尚光琪表示,條件一中全國38家投信中有11家符合規定,但有27家不符規定;二是自律規範提升到法令規章,違反的話可依投信投顧法處理,最重懲處糾正與警告或命令解除董監或經理人職務,但沒有罰金。並給予一年的緩衝期。修法後最快今年底前可上路實施。

富邦、復華、保德信及國泰等四大投信6名前基金經理人,涉嫌自2017年起,利用代操基金及參加公司投資決策會議之便,以親友人頭帳戶進行「跟單」,交易與基金買賣標的相同的股票,6人藉此獲利共2億7724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特別背信及洗錢等罪起訴6人,另有一名簡姓基金經理人尚在偵辦中。

金管會為健全資產管理業發展,維持市場交易秩序,持續精進投信基金(全委)經理人從事利益衝突交易之防範機制,研擬修法,二大重點。一是投信事業內部稽核主管除應具備一定資格條件外,其職位應等同於副總經理或同等職務未符合者,投信事業應於修正施行之日起一年內調整之。二是資訊及通訊設備使用之管理由自律規範提升至法令位階,經理人從事利益衝突交易之防範機制,提升至法令位階,明定投信事業應訂定資訊及通訊設備使用管理規範,就可能衍生之利益衝突應於內部控制制度明定相關防範措施,並確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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