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微端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事宜
日 期:2025年03月13日
公司名稱:微端 (3285)
主 旨:微端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事宜
發言人:楊宗達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1號一樓(大湖科學園區三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3年員工分紅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
(4)113年董事酬金報告。
(5)113年關係人交易執行情形報告。
(6)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報告。
(7)修訂『治理實務守則』案報告。
(8)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報告。
(9)113年度現金股利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3年度財務報告(含合併財務報告)暨營業報告書案。
(2)承認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第十一屆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股東常會受理董事、獨立董事提名及股東提案受理期間及受理處所:
(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獨立董事侯選人名單,本公司擬訂
民國114年3月31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10日止為受理股東提名期間,
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4月10日16時前寄(送)達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獨立董事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4年3月31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
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4月10日16時前
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三)受理股東提名及提案處所:微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31號1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