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炒股前科犯鍾文智跑了 防逃機制落漆 最高檢要查
【時報-台北電】股市聞人鍾文智炒作台灣存托憑證(TDR),被依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判刑30年5月確定,隔日就傳出棄保潛逃,重創司法威信。最高檢察署16日亡羊補牢,函請台北地檢署全力緝捕,更指鍾早有冒用他人身分逃避發監的紀錄,法院卻僅將保證金提高至1億,未繼續施以科技監控,請北檢查明司法防逃是否有疏漏,並將調查結果陳報最高檢。
46歲鍾文智出身屏東,2010年白手起家,創立「連一鮑魚」,曾是全球最大鮑魚養殖業、新加坡「歐聖」集團台灣代理商。鍾黑白兩道都熟,且藍綠等政商關係良好,過去曾為脫罪找綠委蔡易餘幫忙提修法,但最終沒成功。蔡也承認,鍾有找他討論TDR法律的問題。
鍾是繼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台鹽前董座陳啟昱、88會館地下匯兌案「百億賭王」林秉文後,2年來第4名棄保潛逃的金融犯罪大咖。他與前3人不同的是,刑期30年5個月已定讞,最有逃亡動機,卻仍讓他跑了。
鍾12日判刑定讞,13日未依規定至派出所報到,行蹤不明,台北地檢署簽發拘票命警方逕行拘提無著發布通緝,14日再發電子公文給外交部註銷護照。最高檢16日說已函請北檢全力追緝。
最高檢指出,鍾曾犯過同罪,2015年被判刑1年8月,發監前逃亡遭通緝,且數度冒用他人護照出入境,2017年1月被境管人員緝獲。這次再犯下操縱TDR證券交易價格等罪,2023年5月經高院判決有罪,宣告刑期合計30年5月,審理期間,法院一度令其接受科技監控設備,卻在2024年10月17日期滿後未延長,將原本8000萬具保金額提高至1億元,並境管及按時向派出所報到。
高院表示,合議庭審酌鍾定期赴警局報到情況正常,認為增至1億元交保,應足以降低棄保潛逃可能,因此於去年10月16日由鍾繳錢具保後,未延長科技監控,但仍繼續維持限制出境出海及定期赴警局報到處分後,並未接獲警局通報有報到異常情形。
最高檢表示,鍾之前即有冒用他人護照逃避發監紀錄、本案二審已判重刑及犯罪所得高達4億4132萬餘元,高院未延長科技監控的裁定,是否足以防逃,輿論有諸多質疑,坦言此事已嚴重斲傷司法威信。
相較於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起訴後70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鐐仍非押不可,引來司法縱放權貴,卻追殺政敵的批評。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痛批,顯示在民進黨政府只要有靠山,即使被判刑仍可逃脫。(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李文正、胡欣男/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