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華新董事會決議處份不動產予關係人

日 期:2024年07月30日

公司名稱:富華新 (3056)

主 旨:富華新董事會決議處份不動產予關係人

發言人:黃中信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中市北屯區敦化路二段「之序」建案

2.事實發生日:113/7/30~113/7/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戶51.98坪及2個車位。

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67萬元;車位每個240萬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963萬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施○霖先生。

其與公司之關係:與本公司劉偉如董事長為一親等之關係。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當事人本身有購屋之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毛利為41%,惟尚需俟實際投入成本結算後及經會計師查核後確認而定。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房屋土地預定買賣契約書之付款明細表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獲取營業利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07/30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3/07/30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