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股》6.08億元罰款處分有轉圜,頂晶科漲停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頂晶科 (3562) 被基隆海關認定有違法情事的6.08億元處分,在昨天(4月1日)收到財政部訴願決定書(108年3月28日函),其決定為「原處分(復查決定)撤銷,由原處分機關(基隆海關)另為處分」,換言之,處分案獲得轉圜。早盤頂晶科股價開盤跳空直奔漲停7.72元。

頂晶科公佈民國107年全年經會計師核閱後財報,累計營收3億8227萬1000元,營業毛利1212萬8000元,毛利率3.17%,營業淨損6729萬5000元,營益率-17.60%,稅前虧損7279萬元,本期淨損7347萬8000元,合併稅後虧損7347萬8000元,EPS -1.16元。

頂晶科表示,先前遭到關務署認為有違反相關法令之情事故逕行處分,截至目前為止累計罰鍰計新台幣3.04億元,累計併沒入貨物之價額3.04億元,累計總處分金額合計新台幣6.08億元。頂晶科主張所有進口貨物係依法令規定執行辦理,因此提出行政救濟。

頂晶科也表示,已於108年4月1日收到財政部訴願決定書(108年3月28日函),其決定為「原處分(復查決定)撤銷,由原處分機關(基隆海關)另為處分;其餘處分案已向關務署申請復查,尚待決議中;頂晶科將處分太陽能電廠以籌措未來所需資金,以維繫公司之營運。

頂晶科表示,針對裁罰部份,去年3Q提存了1.15億元的損失及負債準備金,已經在4Q回轉。

頂晶淡出太陽能電池及模組生產,去年第三季裁撤員工人數共120人,轉型為太陽能電廠建置。去年售電及電廠建置營收占比僅約15%,今年將擴大到5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