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瑞ESG量化全球股票收益基金-B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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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更新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 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 國及外國有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1.本基金投資範圍及標的如前述(八)。 2.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 (1)投資之股票及存託憑證之發行人(含其集團母公司)應涵蓋於 MSCI 所有 國家全球 ESG 篩選指數(MSCI All Country World ESG Screened Index)成 分股範圍內; (2)投資於股票及存託憑證(含其發行人之集團母公司)為 MSCI 所有國家全 球 ESG 領先指數(MSCI All Country World ESG Leaders Index)之指數成分 股之總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即基金資產百分之 七十以上投資之標的為 MSCI 評鑑之 MSCI ESG 評等為各產業前百分之 五十以上。 3.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 的,得不受前述 2.投資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或,或中華民國實施外匯管制或任一或合計投資達本基金淨資 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以上之投資所在國家或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 (1)發生政治性、經濟性或社會情勢重大且非預期之事件(如政變、戰爭、能 源危機、恐怖攻擊等),造成該國金融市場(股市、債市與匯市)暫停交 易、重大法令政策變更、不可抗力情事致影響該國或地區經濟發展及金 融市場安定之虞等情形、實施外匯管制或該國貨幣單日兌美元匯率漲跌 幅達百分之五時; (2)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發布之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最近六個營業日(不 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十以上(含本數)。 (3)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發布之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最近三十個營業日 (不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二十以上(含本數)。 4.俟前述3.之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以符合 上述2.之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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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 | |||
價值型 | 均衡型 | 增長型 |
學歷:美國布蘭迪斯大學MBA 經歷:2009.7-2010.9,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查部專員; 2005.12-2009.4,元大投顧研究部副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