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拚合併過關!林之晨:「上網是基本人權」回收頻譜有損公眾利益
「台灣大哥大擬合併台灣之星案」29日舉行聽證會,面對近來黃金頻譜超標議題,台灣大哥大強調,頻譜是極稀缺、珍貴且昂貴的公共財,「上網」關係著基本人權,理當不應閒置,而該充分建設利用,最大化服務民眾上網需求,「若回收頻譜導致閒置,反而有損公眾利益。」
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表示,電信本質是規模經濟,經營需跨越規模門檻,否則只是徒耗社會資本。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共37個會員國為例,行動通訊MNO業者,平均服務人口數為993萬,可知2,300萬人口的台灣,實在容不下5家業者。
林之晨說,台灣之星自4G開台以來,一直無法達到經濟規模,2021年虧損35億元、累積虧損高達324億元,淨負債達264億元;進入5G時代,建設成本更高,轉正遙遙無期,不堪虧損股東無意繼續投入,因此陷入垂危狀態。
台灣大哥大及台灣之星兩家公司,是基於維持經濟安定,照顧268萬用戶、數千名員工,以及股東、合作供應商等多方權益,促成合併案,避免衍生巨大社會問題。
林之晨表示,由於台灣之星虧損嚴重,且網路整併費時,在合併後第一年將對台灣大損益造成負面影響,累積前兩年台灣之星案對台灣大稅前效益為負,至第4、5年網路整併發揮綜效,進入穩定期後,預估對「新台灣大」整體獲利也僅占7%,因此,此案雖對台灣大有財務效益,但更重要的是對台灣之星原有客戶、員工的照顧。
台灣大哥大也計畫在拯救台灣之星同時,全力貢獻經濟安定、用戶權益、企業專網、節能減碳,以及數位共融,最大化本案的公眾利益。
林之晨強調,對於任何國家而言,頻譜實為極稀缺、珍貴且昂貴的公共財,關係著基本人權,因為「上網」在今日幾乎是人們的生活必須。面對極度珍貴稀缺、卻對全民生活息息相關的資源,理當不應閒置,而該充分建設利用,最大化服務民眾上網需求。
「若回收頻譜導致閒置,反而有損公眾利益。」林之晨說,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後,頻譜雖有所增加,但仍是三家業者中最少,換言之,這是一個「老三當自強」的故事。大家可以用促進競爭的角度思考此案,規模相當的業者競爭,就是消費者之福。
林之晨表示,在5家業者的電信產業,三分之一頻譜上限是促進競爭;但在3家業者的電信產業,三分之一頻譜上限就變成齊頭式平等,反而限制了競爭。
台灣大哥大技術長郭宇泰表示,合併案網路整合最重要的目標就是用戶至上,「1個網路,7個頻段,無差別待遇」,不論原來是台灣大或台灣之星的用戶,皆一視同仁,沒有二等公民。
他說,會整併台灣之星的4G設備,再增設500個基站,在偏遠地區共建設4G超過1,000站,人口涵蓋達97%;台灣之星的5G網路原本重疊布建在人口較稠密的地區,這些設備將會往外圍搬遷擴大涵蓋,在此之上計畫增設1,500站,在偏遠地區共建設5G超過900站,人口涵蓋達到95%。
在合併後,郭宇泰指出,「新台灣大」在3GHz以下總頻寬180MHz,比新遠傳少14%,比中華電信少10%,若再依同業主張繳回低頻10MHz,在市面上沒有任何支持700+900載波聚合的手機,用戶無法同時使用700與900的頻段,速度無法相加之情形下,將造成在極速競爭上處於不利地位。
郭宇泰表示,台灣大與台灣之星各個頻段都已大量建設承載繁重的訊務,台灣大的700頻段目前建置超過12,000站服務700萬用戶,台灣之星的900頻段也超過9,000站服務268萬用戶。
「如果被迫繳回,將降低整併後新台灣大6%的總頻寬,影響近1,000萬用戶的服務品質。」郭宇泰說,繳回後使3GHz以下總頻寬落後新遠傳19%,落後中華電信15%,也將造成已被大量建置的頻譜閒置浪費。
針對合併後的員工權益,台灣大哥大法規副總經理李南玫表示,台灣之星經理級(含)以下同仁「全數留用」,不會設留用條件,占比達台灣之星現有員工97%以上;對於副處長級(含)以上主管,則將全力媒合。
李南玫說,在加盟門市權益保障上,合併後台灣大哥大將概括承受台灣之星與加盟門市的合作關係,不因合併而影響既有加盟門市權益。
(審核:呂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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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財經特派記者 楊絡懸:專訪過台積電董娘張淑芬的藝術公益、側寫過英國前首相梅伊的政經脈動。相信不論是企業大老闆、小人物或社會角落,都有值得被記錄的故事,期盼透過深度和廣度的觀察力,帶來最宏觀的專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