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前退休?你該知道的幾件事
又有一個朋友想要退休了,她今年52歲,勞保的投保年資已經30年,想退休的原因是現在的公司要數位轉型,她自我檢視了一番,覺得在數位這一塊領域遠遠輸給現在的年輕同事,她覺得未來公司轉型後,自己對公司來說已經沒有太多「利用價值」,而且他在這家公司已經任職30年,於是才想乾脆申請退休。
但是,她又很憂慮退休後自己不知道該做些什麼?混吃等死的日子她不想過,她認為以自己的個性是那種閒不下來的人,退休後最多在家耍廢1至3個月應該就到頂了!所以,她對退休後的打算有些焦慮。
我聽了她的敘述後,我問她退休後,她每個月可以領到的被動收入大約是多少?她自己概算了一下(沒有詳細告訴我內容),說每個月大約可以領5萬元(其實退休後每月被動收入有5萬元已經是很不錯的水準了!)退休後的財務問題不是很大,那接下來的問題就很簡單了——退休後她究竟想要做什麼?
退而不休 選擇一個有興趣的事情做
她說自己的個性閒不下來,所以,退休後我想她絕對不會是那種四處遊山玩水的「準退休族」,她應該會朝向「退而不休」的路子走,換句話說,就是先從現在的公司申請退休,然後再找一份自己有興趣、或者是可以打發時間的工作做。
至於勞保部分,因為尚未達到請領年金的歲數,但由於投保年資已達30年,所以她可以申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這部分我讓她自己去想,因為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下來後,60歲時就無法用「提前給付老年年金、年金打折」的方式請領。而她如果現在退休,她說被動收入每月可以領5萬元(這表示她理財有方,我推測這5萬元應該是孳息所得),那麼勞保退休金的部分,到底是要現在一次領,然後自己做投資,還是要放著等到60歲那年再先提前請領年金給付,就讓她去想清楚。
這部分還牽涉到一個問題:如果她現在不請領「一次老年給付」,加上她有很大機率會再工作,如果她找的是企業內的工作,那就等於勞保年資可以繼續累積,這對她日後請領的勞保年金金額會有加分效益。但如果她是做一份自己有興趣的事情,例如我就有朋友因為喜歡咖啡,退休後去買了一台發財車,將之改造成行動咖啡車,平日就開著這台行動咖啡車四處遊玩,還可以兼賣咖啡,賺點零花錢用用,這樣的方式就沒有繼續投保勞保了,勞保年資也無法累積,因此,究竟要不要退休後就去申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我覺得也跟她之後選擇的工作內容有關。
擔心不會新技能 其實可以去上課 邊學邊做
當然,我也跟給她另一個建議:現在她想退休,是因為覺得自己對「數位」這個領域很不熟悉,所以才會萌生退休念頭。但換個角度想,如果自己是個閒不下來的人,為什麼不趁著公司轉型數位化的機會,趕緊去上一些相關的課程,然後邊學邊做,加上公司又有年輕同事,為學若能不恥下問,必有長足的進步,加上她在公司30年了,很多工作上的經驗是年輕同事現在還無可取代的,自己只是欠缺了數位相關技能與知識,如果能夠去上相關課程,然後公司轉型又能提供給她一個絕佳的實際學習場所,那不是很棒的一件事嗎?為何一定要提前申請退休呢?
她現在退休每月就能領5萬元被動收入,這對許多依靠勞保年金與勞退新制退休金每月總共可能才領到3萬多元的人來說,已經超越許多人了。所以在財務上,她不必操太多心,因為60歲時她還有勞保年金+勞退新制的退休金可以納入,財務上我覺得她應該算自由了。
她唯一的煩惱只是如果現在退休,退休後到底該做什麼?其實她的出路蠻多的,只要靜下心來想想自己到底對什麼事情最有興趣,以前想做卻沒能做到(年輕時總要為五斗米折腰),想清楚,就會有方向。甚至,若對現在的公司仍有感情,可以用我建議的方式:邊上課、邊學習新的數位技能,這樣就能繼續待在原公司,繼續領薪、累積勞保年資……好處不少。當然,最終的選擇權還是在她手裡,我只能就我所想到的給出建議罷了。
BOX:勞保老年年金請領資格
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老年給付分3種給付項目:1.老年年金給付;2.老年一次金給付;3.一次請領老年給付。97年12月31日之前有勞保年資者,才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初次參加勞工保險者,不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一、老年年金給付:
被保險人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一)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
※ 上開請領年齡自98年至106年為60歲,107年提高為61歲,109年提高為62歲,111年提高為63歲,113年提高為64歲,115年以後為65歲。
※ 展延老年年金給付:保險年資滿15年,符合老年年金給付法定請領年齡而延後請領者,於請領時應發給展延老年年金給付。
※ 減給老年年金給付:保險年資滿15年,未符合老年年金給付法定請領年齡者,得提前5年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與出生年次對照表
(二)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
※ 勞動部改制前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年12月25日勞保2字第0970140623號令:「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指從事符合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規定之下列工作,並自中華民國98年1月1日生效:
1.高壓室內作業。
2.潛水作業。
(三)勞工之勞工保險年資未滿15年,但併計國民年金保險之年資滿15年,於年滿65歲時,得選擇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
二、老年一次金給付:
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
※ 上開請領年齡自98年至106年為60歲,107年提高為61歲,109年提高為62歲,111年提高為63歲,113年提高為64歲,115年以後為65歲。
老年一次金給付請領年齡與出生年次對照表
三、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被保險人於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經本局核付後,不得變更:
(一)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二)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三)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四)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五)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六)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76條保留勞保年資規定退職者。
※ 勞動部改制前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年12月25日勞保2字第0970140623號令:「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指從事符合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規定之下列工作,並自中華民國98年1月1日生效:
1. 高壓室內作業。
2. 潛水作業。
以上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個人簡歷
作者:李美虹
喜歡觀察周遭的人事物。雖然在投資理財媒體33年,對數字敏感,但卻不喜歡硬梆梆的數學,所以一直希望能用簡單的方式與人溝通理財知識。曾擔任《Smart智富月刊》總編輯、《Money錢》社長兼總編輯長,目前為《Money錢》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