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不排除二度修法

行政院會27日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覆議案,依法立法院得在3月14日前做出決議。同時,政院也不排除啟動《財劃法》二度修法,院長卓榮泰表示,盼啟動新一波實質討論。財政部下周將開會,由部長莊翠雲親自出面與地方首長面對面溝通,次長阮清華說,希望地方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

卓榮泰指,《財劃法》修法有四項窒礙難行之處,首先,其調整各級政府稅收劃分,大幅削減中央可運用財源,直接改變中央與地方財政結構,卻未併同檢討事權分配,造成中央部分施政項目無法順利推動或延續;其次,其修正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方式,進一步擴大城鄉差距,悖離立法本旨。

卓榮泰續指,第三,本次修正已大幅增加地方自有財源,又規定中央不得減少給予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實不合理;第四,其未考量施行應有的準備作業期間,不利各級政府預算秩序維持及執行。

卓榮泰說,提出覆議的目的,是期盼立院能再次審視法案內容,透過民主程序,讓政府財政制度更完善健全。政院不希望未來中央、地方財政出現預算調適的困難,因此,他已向六都代表說明,願意啟動新一波的實質討論、座談與會議,期待討論出一部可長可久的《財劃法》。

阮清華補充,此次修法影響中央可運用財源達3,753億元,造成很大的後遺症,若以今年度總預算為例,扣除法律義務支出後,還得刪減28%預算才能支應,可能影響育兒津貼、國防支出等項目,如原本租金補貼最高8,000元,可能減少至5,600元,公共托育補助原本最高13,000元,可能減少為9,100元。

至於總預算案,卓榮泰強調,其要求政院自行調整刪減數高達636億餘元,刪減幅度及金額創歷史新高,加上凍結金額較前三年平均增加9倍,多項凍結條件難以達成,若覆議不成,將爭取解凍、預算流用,或中央地方共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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