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仲裁案未歇!今回擊AOP聲明在「誤導視聽」

藥華藥(6446)今(20)日針對歐洲通路商AOP對於仲裁庭的說明作出回應,AOP稱,兩次仲裁庭都認為是藥華藥違反其義務,才導致出貨遞延;藥華藥則是回擊「AOP在完全沒有依據,以及其賠償金額請求完全不被仲裁庭認可的情況下,做出不真實且不負責任的評論,試圖誤導大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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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華藥今日針對歐洲通路商AOP對於仲裁庭的說明作出回應。(示意圖/Getty Images)
藥華藥今日針對歐洲通路商AOP對於仲裁庭的說明作出回應。(示意圖/Getty Images) (OsakaWayne Studios via Getty Images)

藥華藥17日晚間召開記者會說明AOP違約,而向國際商會(ICC)提出仲裁賠償一案,接獲部份仲裁判斷,藥華藥向AOP提出的損害賠償,初步遭駁回,且藥華藥確定須賠償156萬歐元(約5350萬元)。

AOP昨(19)日在官網發布「我們對國際商會仲裁庭判決的回應」,內文提到,仲裁案的起源是,藥華藥認為AOP違反合約授權約定,延遲交付臨床試驗資料,拖延藥華藥申請美國藥證時程,並且指控未依照約定,啟動他項適應症狀之臨床試驗等違約情節,並求償AOP 53億元美金。

AOP主張,兩次仲裁庭都認為是藥華藥故意違反其義務,才導致BESREMi®的商業化在歐洲等市場延遲9.5個月,根據德國法律,AOP有權獲得因違約所遭受的全部損害賠償,兩造雙方的專家目前估算相關金額會介於3.31億歐元至3.499億歐元之間。

對此,藥華藥則是反擊「公司並不認同有延遲9.5個月之情事」,同時會與內外部法律團隊深入探討;而在Ropeg於歐洲上市銷售後的前9.5個月之相關營收金額約1,000萬歐元,並非如AOP所述「兩造雙方的專家目前估算相關金額會介於3.31億歐元至3.499億歐元之間」。

在仲裁下一階段,藥華藥表示, AOP必須為此申請的賠償金額負舉證責任,藥華藥亦可提出挑戰,意即目前在法律上藥華藥針對歐洲藥證申請沒有任何需賠償的金額。雖仲裁庭現在正在諮詢雙方,並將會在三、四月討論後續相關程序,然律師認為此程序很可能曠日廢時。

藥華藥也重申,在仲裁庭就9.5個月遲延責任做出最後決定之前,公司並無任何賠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