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保險法5月上路 209.5萬人自動適用最高投保級距72,800元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今(111)年5月1日施行,月投保薪資上限訂為72,800元,下限訂同基本工資(111年為25,250元),且雇主職保投保薪資應為最高級距。勞保局表示,2類資格勞工將由勞保局逕予調整至最高投保級距,人數約209.5萬人。

勞保局指出,考量職保的投保薪資級距上、下限與勞(就)保不同,為簡化申報作業,勞保局已配合修正多項合一的勞、就、職、健保申報書表,投保單位申報新進勞工加保時,只要依勞工的實際月薪資總額填報,勞保局將分別依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及災保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將勞工的勞(就)保及職保的投保薪資自動,歸級至正確等級。

勞保局舉例,勞工每月薪資為72,000元,投保單位在幫勞工申報加保時,應按實際薪資72,000元填報,其中勞(就)保投保薪資級距將自動歸級為45,800元(最高級),職保將歸級為72,800元。

為維護被保險人權益並簡政便民,勞保局將針對下列3類民眾,在5月1日主動辦理職保月投保薪資逕調作業,投保單位無須另行申報:

(一)勞(就)保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低於基本工資者,逕予調整職保的月投保薪資為基本工資等級。人數約63萬人。

(二)勞(就)保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的受僱勞工及委任經理人,則比對勞退月提繳工資逕予調高,最高調整至72,800元。人數約189萬人。

另外,如果是適用舊制勞工退休金的人,或無提繳勞工退休金的勞工(如外配、移工、不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因無勞退月提繳工資可供比對,如月薪資總額高於45,800元,申請單位要於111年4月依照勞工實領薪資自行申報其職保投保薪資調整,以保障員工權益,並避免受罰。

(三)勞保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的雇主,逕予調整職保的月投保薪資為72,800元,人數約20.5萬人。若雇主實際薪資未達72,800元,可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向勞保局申請調整。

勞保局指出,此次逕調作業將在111年2月份勞(就)保的保險費繳款單背面列印逕調通知函,並已於3月下旬寄發投保單位。完整的逕調被保險人明細資料,將列印在111年5月份保險費繳款單的「本月有異動被保險人計費清單」(111年6月25日前寄發),網路申辦單位則可至e化服務系統查閱、下載。(審核:葉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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