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補充說明台蠟董事遭臺灣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事宜

日 期:2025年04月15日

公司名稱:台蠟 (1742)

主 旨:補充說明台蠟董事遭臺灣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事宜

發言人:曾柏堯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 李久恆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偵字第28870號

4.事實發生日:114/04/1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內線交易規定.該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

業已依法提起公訴。

6.處理過程:已依法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正常,對於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任

何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基於法令要求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