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威盛降低對子公司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達百分之十以上

日 期:2020年11月13日

公司名稱:威盛 (2388)

主 旨:威盛降低對子公司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達百分之十以上

發言人:陳文琦

說 明:

1.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

公司名稱: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或喪失控制力):降低持股比例

3.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方式、降低持

股比例、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108年12月配合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鋒電子)股票登錄興櫃,依「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八條

轉讓1,501,000股給輔導推薦券商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認購

,認購價格為每股新臺幣60元。本公司降低持股比例2.50%。業洽會計師就轉讓價格

及對本公司股東權益之影響出具合理性意見書,於109年3月20日提報本公司審計委

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

(2).配合威鋒電子上市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7,500,000股規劃,本公司放棄威鋒電

子上市前現金增資的股東優先認購權利,使得本公司對威鋒電子持股比例降低7.37%

;並本公司提撥 956,000股威鋒電子股份供主辦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降低持股比

例1.41%。認購對象均為市場投資大眾,認購價格區間暫訂為每股新臺幣165~1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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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認購價格仍需視威鋒電子嗣後實際辦理競價拍賣之結果而定。綜上所述,本公司

降低對威鋒電子持股11.28%,致本公司對威鋒電子持股比例由68.83%降至57.55%。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不適用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不適用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不適用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11.28%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持股比例:57.55%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

勝傑會計師事務所塗勝傑會計師

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市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

勝傑會計師事務所塗勝傑會計師

對威盛公司之股東權益應無不利影響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市: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109/11/13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同意照案通過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1/13

16.董事會決議內容:同意照案通過

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