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資料治理難題 數發部研擬「標準授權條款」
為打造符合「台灣模式」的「人工智慧基本法」,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6日舉行首場公聽會,學者專家為資料治理、培育AI人才等議題獻策,數發部次長葉寧說明,為了讓企業訓練、運用AI時有範本可遵循,數發部刻正研擬「標準授權條款」,讓資料能被廣泛運用。
目前立法院聯席委員會已有國民黨立委邱若華、葛如鈞2版本提案,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賴士葆、吳宗憲、民眾黨團提案則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至於民進黨立委部分日前均撤案,且尚無行政院版草案。
行政院今年2月討論草案時,考量各界聚焦AI產業發展應用、風險管理、資料治理等議題,指示立法主政機關由國科會改為數發部。
葉寧說明,由於AI應用發展會在各個領域,未來除了基本法,還會有作用法進行進一步規範。而基本法草案將立足於「鼓勵創新、兼顧人權」的核心理念,參考美英鼓勵創新發展及歐盟兼顧人民權利的精神,納入永續性、人類自主性、隱私保護與資料治理、安全性、透明與可解釋性、公平性及可問責性等7大基本原則,同時謹慎平衡產業創新與風險管理的關係。
會中不少學者專家均對資料治理表達意見,如全國資訊經理人協會理事長蔡祈岩建議將訓練資料(training data)階段的合理使用納入規範,不涉智財權,同時鼓勵產業在研發階段投入開源;MeetAndy共同創辦人薛良斌則提及,應以台灣產業特色建立風險分級框架,透過專責單位提供技術資源及驗證服務。
葉寧表示,在推動資料治理方面,合理授權運用還是需要的,如果依照《著作權法》合理使用規定,在訓練資料時完全排除,「我們已經看到日本會產生一些問題」,因此,數發部將推動「標準授權條款」,讓資料能夠被廣泛運用。
葉寧會後受訪補充,現在政府開放資料是有授權條款的,因為AI是個新的議題,數發部從其基礎延伸建立一套「契約範本」,未來透過標準授權條款,企業在運用AI時可以有個範本,例如在訓練AI時到底是要授權、亦或合理使用。至於何時會提出此範本,由於需考量法律層面、AI訓練有許多不同場景,現在仍在努力(研擬)中。
另對不少學者專家提及現行缺乏繁體中文大型語言模型、繁體中文資料取得不易等狀況,葉寧坦言,台灣在大型語言模型開發上會有一定的困難,產業的利基是源源不絕的新創與活力,因此,數發部在資金、算力方面資助新創與資服業,期待未來「AI基本法」規定不要阻礙眾多中小企業、富有創新精神的企業發展。數發部已經開始努力推動繁中的國家語料庫,但這仍需要一定時間的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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