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等不到復業!台中新光三越櫃位掀資遣潮 至少9家業者砍人

【時報-台北電】新光三越中港店日前發生爆炸案,遭台中市政府要求停工至今,未料在復業之前就傳出新光三越有櫃位欲資遣勞工,據悉,目前廠商已通報資遣的14家、28人中,有9家、19人稱與爆炸案相關,均是新光三越相關櫃位,但資遣事由卻是用「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勞動部會發文要求台中市府釐清資遣事由。

依勞基法規定僅有5種情況時雇主可以預告後資遣員工,包括歇業或轉讓時、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或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合作科長劉政彥說,其中的虧損或業務緊縮也需要一段時間觀察,況且因爆炸案資遣員工的廠商事由均是稱「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但目前停工時間僅一周,將發文予台中市府釐清資遣事由,並輔導廠商合法,若資遣事由不符,則資遣恐怕無效。(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林良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