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院判單元五重劃會不成立

▲台中高分院判決,「第5單元自辦重劃區重劃會自始不成立」。議員張耀中要求,市政府保護土地所有權人權利(圖/柳榮俊攝2022.4. 15)
▲台中高分院判決,「第5單元自辦重劃區重劃會自始不成立」。議員張耀中要求,市政府保護土地所有權人權利(圖/柳榮俊攝2022.4. 15)

台中市單元五重劃作業經歷3任市長,終於在市長盧秀燕任內排除萬難,部分完成土地登記。市議員張耀中今(15)在市議會驚爆表示,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做出重大判決,「第5單元自辦重劃區重劃會自始不成立」。他說,這個判決是各縣市實施重劃以來,在土地已經分配完成後,重劃會被判決自始不成立的第一樁,市政府應該以嚴肅態度面對問題,全力保護600多個土地所有權人權利,不該冷漠對待。盧秀燕表示,「依法處理」。

張耀中指出,4月13台中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以「109年上字第502號」判決確認「台中市高鐵新市鎮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不成立」,他說,因為此事關係到土地所有人權益,市政府應啟動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18條規定,命原重劃會「整理」,以保障地主權益

張耀中強調,因為該重劃區有二分之一抵費地已經登記在原重劃會理事長李金安的兒女名下,如果土地所有權人要進行保全動作,必須提供三分之一的擔保金,對土地所有權人來說是一大筆負擔,市政府站在監督重劃會立場,應該負擔更大責任,全力協助土地所有權人進行相關保全事宜。

據稱,第五單元自辦重劃區重劃會被判決不成立原因,與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的選任理監事不合法有關。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重劃會不成立的判決,屬於地主跟重劃會間的民事訴訟,市府會視法院最終判決結果依法辦理。

地政局說,台中市高鐵新市鎮(單元5)自辦市地重劃區總面積約70公頃,105年時重劃工程便已完工,公共設施用地自前年已移交市府各主管機關接管,工程保固期至112年。

(單元5)區內的601位地主已於前年6月換發權狀並領回土地。全區已重劃完成、登記發狀和交地的私有土地已達94.37%。該重劃區目前仍有27筆抵費地(合計面積約3.9公頃),暫緩登記及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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