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經董事會決議解除信昌電已知悉之董事長兼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日 期:2019年11月01日

公司名稱:信昌電 (6173)

主 旨:經董事會決議解除信昌電已知悉之董事長兼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發言人:羅夏盈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8/11/0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一.董事長兼執行長:焦佑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一.董事長兼執行長:焦佑衡

1)公司名稱:嘉聯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法人董事代表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已於108/11/1董事會中,除相關董事因董事會議規範第十五條董事之利益迴避制度迴避

外,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