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熒茂變更上櫃承諾事項

日 期:2024年06月13日

公司名稱:熒茂 (4729)

主 旨:熒茂變更上櫃承諾事項

發言人:謝富雅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13

2.公司名稱: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上櫃時承諾於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增訂第九條:

「本公司不得放棄對MILDEX ASIA CO., LTD、New Popular Technology Co., Ltd、

熒茂科技(無錫)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熒茂無錫)、Mildex Optical USA, Inc.、

SINANO TECHNOLOGY CORP及亞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未來各年度之增資;未來若本

公司放棄對上開公司之增資或處分上開公司股權,須經本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

」且爾後如有修訂,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揭露,並函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備查。

(2)由於現行營運情況已與當時背景情況悖離,申請解除「上櫃承諾事項追蹤明細表」

部分條件,業經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2年10月20日證櫃監字第1120202808號函同意變

更承諾事項,並於民國113年03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程序」條文內容。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於民國113年06月13日股東常會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第九條條文。該條文修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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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得放棄對MILDEX ASIA CO., LTD和Mildex Optical USA, Inc.未來

各年度之增資;未來若本公司放棄對上開公司之增資或處分上開公司股權,須經

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且爾後如有修訂,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揭露,

本公司並函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備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