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持續推動社會信用體系 強化獎懲

(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2025年3月31日電)中國推動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在房地產市場等領域將增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列入名單者,在申請政府資金、公務員遴選、股票債券發行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或禁止。

新華社今天報導,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1日發布「關於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深化政務信用建設、加強經營主體信用建設、加快社會組織信用建設、有序推進自然人信用建設、全面強化司法執法體系信用建設。

根據「意見」,政府及其部門在公共資源交易、招商引資、涉企收費等領域出現失信行為的,將納入信用紀錄,限制其申請各類財政性資金和項目。在經營主體方面,將加強國有企業信用狀況披露。

在自然人方面,「意見」要求加快推進法律、金融、會計、審計、醫療、教育、家政、工程建設、生態環境、平台經濟等領域從業人員和取得國家職業資格人員等重點職業人群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可以展開「自然人信用評價」,作為提供激勵政策的參考。

在強化對守信行為的激勵方面,為守信主體在公共服務中提供便利或優惠、包括融資更便利。借助平台企業的大數據資源,為守信主體提供市場化、社會化激勵。

而在失信懲戒方面,對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在申請政府資金、享受稅收優惠、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股票債券發行、公務員錄用遴選調任聘任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或禁止。在房地產市場、網際網路、人力資源市場、能源中長期合約領域增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此外,還將推進「信用報告」深度應用,推動在市場准入、行政審批、政府採購、招商引資、資格審核等公共管理領域充分使用信用報告。大力培育信用服務市場,探索發展聚焦細分領域的企業徵信機構。

「意見」指出,要統籌做好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區創建工作,建立健全示範區評價機制。持續展開城市信用監測。

中國國務院曾在2014年發布通知,計劃在2020年全面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官方宣稱,這項建設旨在提升中國社會的「信用水準」與「誠信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