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實報導重傷企業!信義房屋、美歐亞綠能齊聲討公道!
[FTNN新聞網]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新聞自由固然攸關公共利益,應享有最大限度的保障,但媒體仍負有基本的查證義務。根據CTWANT周刊王報導 網路媒體匯流新聞網因多次未善盡查證責任,遭法院判決報導不實,不僅影響企業聲譽,更損害了知名企業信義房屋與美歐亞綠能的權益。
其中,匯流新聞網於110年6月刊登一則標題為「信義房屋前員工『任職期間』買斷賺價差還做假合約向銀行超額詐貸遭判刑」的報導,指稱信義房屋前員工范姓房仲於任職期間涉及詐貸。然而,事實上,根據106年12月新北地院判決,范邦儒犯案時早已離開信義房屋多年,匯流新聞網未經合理查證即撰寫報導,內容與事實明顯不符,造成重大誤導。
法院判決指出,信義房屋作為知名不動產仲介品牌,形象良好,而匯流新聞網於案發後三年撰寫報導,僅需透過法學檢索系統即可確認事實,查證成本甚低,卻仍刊登失實內容,顯見查證義務未盡。更甚者,報導錯誤指稱信義房屋內部管理不善,對信義房屋聲譽及消費者信賴造成損害。
此案歷經三審定讞,信義房屋勝訴。法院命令匯流新聞網及轉載的蕃薯藤網站,必須在首頁上方以18號字體刊登完整判決啟事,以昭公信。
此外,匯流新聞網的不實報導問題並非單一事件。根據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訴字第3318號,匯流新聞網於報導「力暘弊案連帶讓美歐亞再被提起 調查局:將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時,也未盡合理查證,影射美歐亞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施壓能源局及涉及財務糾紛。法院審理後認定,匯流新聞網無法證明相關指控內容屬實,亦未證明已盡合理查證程序,致使美歐亞綠能名譽受損。本案目前為一審結果,仍可上訴。
新聞自由誠然珍貴,但媒體若未盡查證義務,即容易造成資訊失真、社會誤導,進而損害無辜個體與企業的權益。作為媒體從業人員,更應秉持專業態度,依法採訪、審慎查證,方能贏得大眾信任,維護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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