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店頭市場基金
176.23新台幣3.21(1.86%)
2025/02/07更新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 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前述(八)所列之有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1.本基金投資於上市公司股票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公司債(包括可轉換公司債)、換股權利證書、政府公債、金融債券或承銷股票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四十(40%)(含),惟於持有之上櫃股票轉上市時,就本基金於其上市日前持有之部分,於經理公司處分前,仍得併入前述比例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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