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U再鬆綁 大戶海外資金 可匯國外保管行
金管會拚亞洲資產管理中心,OSU再鬆綁。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22日預告修法,將放寬境外客戶款項得存放於證券商往來的外國保管銀行,也就是大戶海外資金不再只限匯回到OBU,而是可直接匯到國外保管行即可。
不過,國外保管行有資格限制,一種是在台灣已設有證券商或銀行的分公司或子公司者,一種是符合一定信評水準以上者,預計7月初、最晚第三季可上路。
高晶萍指出,為提升國際證券業務(OSU)競爭力,便利境外客戶匯款相關作業,已研擬「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9條之1修正草案,將於近期內依法辦理預告。
這次修正有二大重點,一是明定證券商經營OSU辦理客戶委託帳戶保管業務,二是增訂有關外國保管銀行應符合的資格條件及信用評等標準。
高晶萍表示,為保障客戶款項安全,「外國保管銀行」必須符合一定資格條件及信用評等標準,一是在中華民國境內已設有證券商或銀行的分公司或子公司者,二是如未在境內設有證券商或銀行之分公司或子公司者,保管機構應為符合五大信用評等標準的金融機構。
標普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BBB-級以上、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A-3級以上;穆迪Baa3級以上、P-3級以上;惠譽BBB-級以上、F3級以上、中華信評twBBB-級以上、twA-3級以上;澳商惠譽臺灣分公司BBB-(twn)級以上、F3(twn)級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