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通股》提列訴訟賠償金 益登Q3 EPS虧2.38元
【時報-台北電】IC通路商益登(3048)提列與和碩(4938)仲裁案的訴訟賠償準備金10.17億元,重創財務,第三季每股稅後虧損2.38元。益登董事長曾禹旖20日法說會指出,與和碩官司歸責在原廠還是益登,官司仍在認定中,第三季以最保守的方式估列。不過據了解,依據通路商常規,原廠要承擔品質最大責任,益登的損失仍可向原廠求償。
益登第三季提列10.17億元的訴訟賠償準備金,起源於益登銷售某家原廠晶片給和碩,但和碩製造出的產品異常,其零件含有益登銷售的電子元件,和碩在2023年1月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提出仲裁。今年9月仲裁庭裁定益登須賠償和碩超過3,023萬美元並支付利息。
雖然益登已採取法律行動以撤銷判決,致力於保護公司權益,但第三季已提列10.17億元的訴訟賠償準備金,拖累單季大虧,股價也因此大跌。
惟依據國內多家通路商業者表示,與原廠簽訂的代理合約中會詳細載明,品質問題衍生的賠償是由原廠負責,不過因和碩這個案子可能產品損壞金額大過於益登銷售的晶片價值,最後賠償金額會由原廠、益登及和碩三方出面協商,但以過去通路商的賠償案件顯示均是由原廠所承擔。
益登第三季合併營收為306.44億元,季增24.4%,年增8.9%,營業毛利9.49億元,年增14.3%,營業淨利4.28億元,季增15.6%,年增13.9%,但提列10.17億元的仲裁案的訴訟賠償準備金,拖累稅後虧損6.4億元,每股稅後虧損2.38元。前三季每股稅後虧損2.14元,若扣除訴訟賠償準備金,前三季仍賺2.18億元,EPS為0.81元。(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王淑以/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