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房屋稅為何不減反增?稅務局揭「這關鍵」
【文/記者朱語蕎】
▲桃園去年審議通過各街路地段率,不論新屋或舊屋均一體適用。(資料照)
房屋稅單將於5月寄發,房屋稅2.0新制自去年7月上路,桃園稅務局表示,如果房屋無增改建、使用情形變更,適用稅率及課稅月數都和去年都相同,今年稅額卻較去年增加,可能是受到地段率調整的影響。
房屋稅是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以稅率計算而來,其中房屋評定現值計算除房屋構造、面積及折舊率外,還要乘以地段率,該地段率依照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每3年重行評定一次,按房屋所處街道的商業、交通、房屋實價登錄價格等情況評定街路等級。
當房屋建造成本相同時,可藉由地段率高低反映房屋因坐落地點不同所帶來的市場價格差異,及所享受到的公共建設利益。因此,房屋如位在商業繁榮、交通便利、公共設施完備的好地段,不論新屋或舊屋,買賣價格均有上漲,所以調升地段率。
若房屋所處街路商圈已逐漸没落,則會逐步調降其地段率。為合理反映房屋真實價值,全國重評後的地段率都是新屋及舊屋一體適用。
或許民眾會問「老舊房屋價值較低,房屋稅為什麼沒有逐年減少?」稅務局解釋,屋齡愈久的房屋,其房屋現值已隨著折舊提列而遞減,因地段率是就整條街路的商業交通等情況通盤考量後予以訂定,故房屋適用的地段率如未調整,房屋現值會逐年遞減;如地段率調升,房屋現值就會增加。
稅務局舉例,90年5月起課的自住房屋,原適用地段率為100%,114年期房屋如未適用重評後地段率其現值為100萬元,隨著公共建設完備,帶動該區快速發展及房價上漲,歷年來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已逐步調高其地段率為120%、150%,如新屋適用地段率150%,舊屋仍繼續適用100%,將產生不公平,在地段率一體適用下,該屋114年期房屋現值將調高為150萬元,房屋稅將由1萬2,000元調高為1萬8,000元。
稅務局表示,隨著桃園升格為直轄市、機場捷運通車、各項基礎設施推行、各地重劃區公共建設逐步完成,新屋及舊屋買賣價格均有上漲,故歷次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有逐步調整部分街路地段率,為降低地段率一體適用的影響層面,有相關配套措施。
包括調高桃園住家房屋現值免稅標準為11萬1千元,自然人持有房屋因地段率調整導致房屋現值超過免徵標準者,114年期仍可繼續免徵(全國限3戶)、調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及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一般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共有房屋稅率、公共工程施工期間達3個月以上者,由施工「期間」改為施工「年期」皆可按7至9成核計房屋稅等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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