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不止SRF使用廠加嚴標準 混燒鍋爐納入最嚴格排放管制

【時報-台北電】為了減少廢棄物,環境部力推SRF(固體再生燃料),未料燃燒時卻有重金屬、戴奧辛等疑慮,環境部近日公告法規指出,未來只要鍋爐有混燒SRF或其他原木、漿紙汙泥等燃料,排放標準一律至最嚴格的大型焚化爐排放標準,若違反最重可處20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還可命其停業,必要時更可勒令歇業。

據統計,目前全台有混燒固態生質燃料、固體再生燃料或廢棄物再利用燃料的鍋爐或汙染源達374家。依環境部近日公告的「鍋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等6項相關法規指出,無論混燒比例多寡,依混燒成份不同,部分應加裝指定高效率防制設備且排放標準應比照大型焚化爐的重金屬及戴奧辛標準。

環境部說明,因應2050淨零排放路徑推動廢棄物資源循環燃料化可能衍生空氣污染問題,6項法規重點包括跨部會接軌固態生質燃料、SRF及廢棄物再利用燃料成分標準、明列各類燃料使用對象及高規格要求應裝設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接軌歐盟等國際排放規定新增重金屬與戴奧辛排放標準及排氣含氧基準,並且要求受連續自動監測列管的SRF、廢棄物再利用燃料使用廠應增測戴奧辛指標物種,另使用廠應定期執行排放管道污染檢測。

環境部表示,本次法規接軌國際加嚴管制使用SRF、廢棄物再利用燃料污染排放,促進產業全面體檢自廠能力選用合適燃料,並落實掌握污染情形以降低環境污染風險,由源頭至管末採取多重管制以確保追求經濟成長同時仍顧及環境保護,保障民眾健康。(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林良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