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全:本次遭裁罰2020萬元、但絕無報導所載故意藉繞管方式排放廢氣;另已提起訴願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9939)宏全本公司針對空污罰款與媒體報導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1/02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07年11月2日接獲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裁處書(字號:20-107-110002及20-107-110003)處以新台幣2,020萬元罰鍰。
(2)108年1月21日媒體報導關於「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評選2018年度「環境金害獎」,宏全國際因繞排廢氣遭重罰兩千萬元...
3.處理過程:
本公司秉持正派經營、照顧員工、回饋社會之宗旨經營管理企業,由於環保法規日趨嚴格,本公司深感責無旁貸,近年來已斥資數仟萬元以上購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以俾符合環保法規及標準。
本次裁罰係因內部人員未諳法令規定、缺乏環保專業,及人員操作不當發生異常,未做立即反應及處理,以致造成環保罰款,絕無報導所載故意藉由繞管方式排放廢氣。
4.預計可能損失:
罰鍰金額新台幣2,020萬元,目前已提起訴願進行中,公司營運一切正常,相關後續狀況會再對外公告說明。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深刻檢討,積極採取改善措施,已制定相關標準作業程序並落實執行,持續優化生產製程、推動清潔生產、落實污染控制與管理,定期檢測稽查等措施,以符合現行法規要求。此外,增購先進防制設備以強化廢氣處理能力,確保無環保問題產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