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漁工被迫放無薪假遭監院糾正 勞動部:依查處事證嚴懲重罰
監察院今(5)日針對去年新北地區小卷捕撈季結束後,有漁船雇主、仲介迴避規範讓64位外籍漁工被迫放無薪假一事,對勞動部提案糾正,勞動部回應,已函請新北市政府等積極查處,並將依查處事證嚴懲重罰。
監察院今日針對去年新北地區小卷捕撈季結束後,有漁船雇主、仲介迴避規範讓64位外籍漁工被迫放無薪假,居住環境惡劣且漁工自付,完全未獲得簽約3年的工作保障與資遣費,提案糾正勞動部與新北市政府。
對此,勞動部回應,已函請新北市政府等就所涉個案有無簽署自願離職同意書、有無被扣留證件、有無積欠薪資等事項積極查處,並將依查處事證嚴懲重罰;並已邀集農業部、地方勞工及漁政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建立自主短期暫停漁撈預警機制。
勞動部也指出,雇主對於所聘僱漁工如有強制休假、未給付薪資等未全額給付薪資情形,將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仲介機構未善盡受任事務,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15款與第67條規定,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