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政治》假釋李在鎔 文在寅:國家考量

【時報-台北電】因行賄案入獄的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13日假釋出獄。由於此事引發財閥享受特權的爭議,總統文在寅發表立場表示,這是為國家利益做出的選擇,希望國民能理解。

文在寅表示,他明白李在鎔獲假釋一事毀譽參半,反對的意見自有其道理,但面臨嚴重的危機,期待李在鎔在半導體產業、疫苗領域發揮作用而要求釋放他的意見也不在少數。

青瓦臺高層人士也表示,這段期間,部分人士以落實建構全球半導體供應鏈、確保疫苗等韓美領導人會談後續措施為由要求假釋李在鎔,文在寅和青瓦臺方面也希望李在鎔能發揮符合民眾期待的作用。

針對批評者指出,文在寅在朴槿惠政府時期曾反對大企業集團總裁獲假釋,如今其立場出現變化,青瓦臺人士對此不予評論。

李在鎔13日上午10時走出首爾看守所,面對等候的媒體鞠躬致歉,表示抱歉讓國民擔憂。

李在鎔於2017年2月因涉嫌向時任總統朴槿惠和其親信崔瑞元(音)提供298億韓元賄賂、請求幫助其繼承經營權而被公訴,後於今年1月18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在當庭收押。

根據相關法律,李在鎔在獲假釋後要接受保護觀察,遷移住所或在境內外旅行超過1個月時,須提前向保護觀察官報告。

根據《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規定,犯貪污瀆職罪且犯罪金額超過5億韓元的人員,從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或決定不執行之日起的5年內在就業上受到限制。

法務部7月放寬對假釋預審對象的標準,預審對象條件從原先的服滿55%~95%刑期,改為50%~90%刑期。而李在鎔服滿60%的刑期。法務部長朴范界說,由於各方尤其關切李在鎔服滿60%刑期這一點,法務部將針對服滿60%以上刑期的囚犯擴大接受假釋預審的機會。

朴范界還表示,李在鎔獲准假釋與解除限制就業措施是兩碼事。

法務部在綜合考慮全球經濟、國家信用風險等各項條件後決定假釋李在鎔,但從未考慮免除就業限制處罰。(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蕭美惠/綜合外電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