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景傳光電取得無形資產-專利授權
日 期:2018年12月27日
公司名稱:景傳光電 (5248)
主 旨:景傳光電取得無形資產-專利授權
發言人:顏志明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專利授權合約
2.事實發生日:107/12/27~107/12/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美金2,9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安森美半導體公司所屬
Semiconductor Components Industries, LLC
及ON Semiconductor Benelux B.V.2家公司;
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依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155,094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胡湘寧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中華無形資產鑑價研究發展協會企業評價師證書-000041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營運所需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107年10月22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1.107.10.22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後續簽約相關事宜
2.本公司於107.12.27完成合約簽屬,補充公告107年10月22日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