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景傳光電取得無形資產-專利授權

日 期:2018年12月27日

公司名稱:景傳光電 (5248)

主 旨:景傳光電取得無形資產-專利授權

發言人:顏志明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專利授權合約

2.事實發生日:107/12/27~107/12/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美金2,9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安森美半導體公司所屬

Semiconductor Components Industries, LLC

及ON Semiconductor Benelux B.V.2家公司;

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依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155,094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胡湘寧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中華無形資產鑑價研究發展協會企業評價師證書-000041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營運所需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107年10月22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1.107.10.22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後續簽約相關事宜

2.本公司於107.12.27完成合約簽屬,補充公告107年10月22日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