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勞保退保「少做2件事」 23年資全充公 35個月給付也沒了

勞工在退保前若未做好兩個關鍵動作,可能導致多年累積的勞保年資被充公,影響未來給付權益。勞保專家張祕書在Youtube頻道「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發布影片,提醒所有勞工朋友在辦理退保前,務必確認自身資格與健康狀況,以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

張祕書表示,退保前勞工需先進行兩項檢查:第一,確認自身是否符合老年給付的請領資格,包括一次領或年金月領;第二,若尚未達請領資格,則應檢視身體狀況,若有任何不適,務必先行就醫,留下病歷紀錄。

張秘書分別針對2項檢查做說明:首先,若退保當時已具一次領或年金請領資格,代表就算你在中斷勞保期間身故,就不用擔心,因為年資不會被充公,順位繼承的家屬,可以繼承勞保一次領、差額金或是遺屬年金。

若未達請領資格,張秘書指出,《勞保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明確規定,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傷病事故,與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傷病及其引發之疾病身故,仍可請領相關給付。換言之,勞工若在退保前無就醫紀錄,即便退保後一年內因相關疾病去世,家屬可能無法獲得勞保給付,白白喪失多年勞保權益。張祕書也列舉兩名勞工的實例,說明退保前未妥善規劃可能造成的影響。

案例一:未提前就醫 勞保年資全數被充公

50歲的勞工A擁有23年勞保年資,因辭職返鄉照顧雙親而退保,未料退保三個月後因心肌梗塞身故。然而,由於他在退保前未曾就醫,即使生前已有胸悶等三高症狀,卻未留下病歷,最終家屬無法請領35個月的死亡給付,其23年年資亦遭充公。

若勞工A當初選擇再保兩年,累積至25年並年滿50歲,則可請領一次給付;或若在退保前曾因三高就醫並留下病歷,即使退保後身故,仍可視為同一傷病,家屬亦可申請死亡給付。

案例二:提前就醫 病歷助力家屬請領給付

52歲的勞工B有20年勞保年資,因長期身體不適卻誤以為是感冒,自行服用藥水,後來確診肝癌。在得知病情後,他擔心頻繁請假影響公司運作,遂主動請辭退保,退保後持續治療四個月後仍病逝。不過,因其在退保前已確診並有就醫紀錄,醫院死亡診斷書亦載明死因為肝癌末期,符合勞保法規關於「同一傷病」的請領條件,家屬得以申請死亡給付。

這兩個案例凸顯了勞工退保前就醫存證的重要性。未事先就醫的勞工A,其23年勞保年資瞬間歸零,而勞工B因提前檢查確診,即使退保後病逝,家屬仍可請領相應的勞保給付。

張祕書強調,勞工切勿輕易中斷勞保,尤其是尚未符合老年給付請領資格的情況下,更應謹慎評估自身健康狀況並預留醫療紀錄,若不得不退保,應事先檢查身體、存留病歷,以確保未來可能發生的保險事故仍能獲得勞保給付,避免辛苦累積的年資付諸東流。

(封面示意圖/取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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