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透過投資於印度債券及其他類似固定收益證券的投資組合,旨在提供長期總回報。
本基金在一般市況下將其淨資產最少90%投資於:
* 以印度盧比(INR)計價的投資及非投資級別,以及未經評級的印度國內固定收益證券(例如債券)。該等證券將由政府及/或公司發行。
* 以其他貨幣(例如美元)計價的投資及非投資級別證券,以及未經評級的固定收益證券。該等證券由印度政府或政府機構以及在印度設有註冊辦事處或在印度進行大部分商業活動的公司發行或擔保。
* 與印度盧比固定收益證券的相關投資掛鈎的其他工具(例如結構性票據)。
* 將其淨資產最多20% 投資於現金及現金工具。
除非另獲准許,本基金將利用由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SEBI)認可的外國投資組合投資者(FPI)許可證,以投資於印度國內固定收益證券,並將受固定收益投資的外國投資組合投資者可用額度所規限。因此,僅於外國投資組合投資者額度可用,以及本基金獲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授予有關額度時,本基金方可投資於國內固定收益證券。投資者應注意,外國投資組合投資者可用額度或不可預測,因此本基金有時候可能持有重大的印度境外非印度盧比計價投資。
當本基金投資於既非以印度盧比計價亦非以其為參考貨幣的工具時,本基金通常透過金融衍生工具實現投資於印度盧比。
本基金可將其淨資產最多100%投資於印度政府或印度政府機構所發行或擔保的可轉讓證券。
本基金可將少於其淨資產的30%投資於具有損失吸收特點的債務工具(包括或然可轉換證券)。本基金可將其淨資產最多10%投資於或有可轉換證券,惟預期不會超過5%。
本基金可使用金融衍生工具作對沖用途。本基金亦可使用(惟不可廣泛使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資用途。本基金獲准使用的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於期貨、期權、掉期(例如信貸違約掉期)及外匯遠期(包括非可交付遠期)。金融衍生工具亦可嵌入於本基金可投資的其他工具(例如結構性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