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全球AI新創產業基金美元
23.68美元0.42(1.74%)
2026/01/20更新
1.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前述(八)之國內外有價證券。2.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應符合下列投資比例之限制:(1)投資於國內外之股票、承銷股票、興櫃股票、存託憑證之總金額應達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七十以上,且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投資於「 AI 新創相關產業股票」之總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以上。(2)前述所謂「 AI 新創相關產業股票」,即人工智慧運用網際網路、社群聯結、雲端科技、大數據運算及行動通訊等相關技術所涉及改變之相關產業,例如:A.人工智慧自動化:從事生產、感測、驅動、平台控制、組裝及周邊商品、檢測系統、控制器驅動 IC、介面控制系統、機器設備組件通路、機械相關設備、工業電腦等與推升晉級智慧自動化的物聯網、雲端等產業所發行之股票。B.數位經濟革新:從事軟體研發、介面設計相關設施、數據中心相關設施、大數據計算及分析、互聯網、串流媒體、數位行銷及廣告、行動通訊及頻寬相關設備、網路安全及相關設備等產業所發行之股票。C.工商業設備創新:從事創新科技應用之軟硬體設備、人工智慧(AI)、機器人、物聯網、汽車零組件、無人車或無人飛機、虛擬實境(VR)或擴充實境(AR)及相關設備等相關產業所發行之股票。D.金融科技改革:從事利用資料分析、軟體開發、平台設計或其他串聯技術等提供金融相關或聯集(如銀行、證券、保險、投資、支付等)之金融服務、智慧理財、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或相關設備、區塊鏈相關等相關產業所發行之股票。E.醫療技術演進:從事於臨床試驗、大型醫療計畫、基因開發、醫療諮詢與宣傳推廣和銷售開發醫療技術等相關產業所發行之股票。F.消費模式轉型:從事投過電子商務,如 B2B、 B2C、 C2B、 C2C、社群網站、拍賣網站、比價網站、租賃(共享)經濟及物流中心、配送、運輸、自動化設備及倉儲業等相關產業所發行之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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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台北大學合作經濟所 現任: 新光投信國內投資部副理 經歷: 2003/12/1~2009/10/16宏利投信專戶管理部資深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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