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華新興人民幣債券基金B
8.23離岸人民幣0(0%)
2024/12/24更新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該基金投資於前項八所列之有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一)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三個月後,基金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一年(含)以上。 (二)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 1.投資於人民幣計價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 2.投資於新興市場或設立登記於新興市場之機構或公司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
大型 | |||
---|---|---|---|
中型 | |||
小型 | |||
價值型 | 均衡型 | 增長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