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成交金額不含盤後定價、零股、鉅額、拍賣及標購
大宇 個股留言板
日 期:2023年03月14日公司名稱:大宇(1445)主 旨:大宇設置資訊安全長發言人:楊任凱說 明: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資訊安全長2.發生變動日期:112/03/1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芳誠、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總管理處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12/03/14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3年03月14日公司名稱:大宇(1445)主 旨:大宇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發言人:楊任凱說 明: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2/03/14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4. 股東配發內容:(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0000000(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066,603(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日 期:2022年07月29日公司名稱:大宇(1445)主 旨:元大商業銀行對大宇提起民事訴訟一審判決結果發言人:楊任凱說 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金字第18號4.事實發生日:111/07/29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前員工姚旭隆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金重訴字第3、15、16號被告楊文虎等違反銀行法案件判決有罪,元大商業銀行對本公司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依民法第188條及公司法第23條第2項等規定,對元大所受損害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6.處理過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元大商業銀行對本公司之全部請求。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告得於收到判決書後20日內提起上訴。
日 期:2022年06月15日公司名稱:大宇(1445)主 旨:大宇111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發言人:楊任凱說 明:1.股東常會日期:111/06/15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110年度虧損撥補案。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1)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2年05月23日公司名稱:大宇(1445)主 旨:大宇設立子公司案發言人:楊任凱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弘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11/5/23~111/5/23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金額新臺幣10元,交易總金額30,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本公司100%所持有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