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比特幣納管,金管會願接重擔

【時報-台北電】比特幣等「虛擬通貨」的防制洗錢主管機關終於明朗化。金管會和中央銀行雙財金機關首長4日同步表達立場,央行總裁楊金龍在財委會說「不贊成央行擔任主管機關」,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則在公開場合表示,如果確定虛擬通貨屬於洗錢防制第五條規定的「非金融相關事業」,金管會可以來承接擔任主管機關。

顧立雄表示,目前虛擬通貨「產業」主要鎖定虛擬通貨的「交易平台」,這部分本來本來就在做,且「現在只有2家虛擬通貨的交易平台,若要納管,我們(金管會)會承接」。

銀行局指出,10月3日司法和法制委員會審查通過「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五條第二項,把「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納入洗錢防制規範;就如同融資租賃業本來是經濟部管,但租賃業在「防制洗錢」部分是由金管會管,未來虛擬通貨也一樣,在防制洗錢部分會由金管會管。

楊金龍昨天的講法是,金管會對於虛擬通貨要求需採實名制,各國大多歸屬金融主管機關,央行當主管機關「比較沒有著力點」,所以不贊成由央行主管虛擬通貨,相關的規定由金管會決定較適當。

楊金龍重申,虛擬通貨(如比特幣)並不是貨幣,而是屬於網路的一種「商品」,央行主管的是「貨幣」,所以針對立委所說的「比特幣買賣氾濫」,央行並沒有證據,尤其它(比特幣)不是貨幣,央行也沒有職權去抓。

顧立雄則是8月初便曾明白表示,已經發函給銀行業,如果平台業者沒有落實以實名制買賣虛擬通貨,銀行就不再接受平台業者開立帳戶、拒絕與其交易;另外,虛擬通貨交易平台業者與超商合作,民眾可在超商用現金購買比特幣等,金管會也會出手來管。

目前可在超商通路用現金交易虛擬通貨的,有幣託與全家便利商店以及MaiCoin和萊爾富,其中,幣託已親自到金管會商談,表示有機制可以追蹤單一客戶交易金額,以配合洗防需求。(新聞來源:工商時報─魏喬怡、呂清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