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她55歲癌末命危 1招多近14萬手尾錢
【時報-台北電】若勞保保險人身故,家屬一定要記得試算,才能擇優請領,而本人生前一次請領,與家人繼承請領比較,達人發現,前者由於多出10個基數,能領到的年金足足多出36萬元,加上是在在保狀態死亡,家屬還能額外請領3個月的「勞保家屬死亡給付」,若配偶子女等繼承人代表的最高投保薪資為上限4.58萬元,等於再多出13.74萬元的手尾錢。
勞保達人張秘書在「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頻道分享,指出勞工PP目前55歲,勞保年資32年,最後3年最高投資薪資3.6萬元,早期家境困難,很早進入職場分擔家計,婚後有子女,跟先生一起承擔生活重擔,到處兼職賺錢,平時沒有健檢,但最近感覺身體愈來愈不對勁,人也跟著日漸消瘦,求診才發現肝癌末期,且醫囑後續不樂觀。
有感自己時日無多,PP趕緊請家人跟張秘書聯繫,想知道自己應該在生前辦理一次領,或是死亡後由家屬領取比較好。
張秘書表示,若勞保保險人身故,家屬一定要記得試算,才能擇優請領,而本人生前一次請領,與家人繼承請領,不僅金額不同,最大差異更在於「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並提醒依據3步驟試算釐清。
第1步 釐清順位繼承:有無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的條件,以PP為例,由於父母身故,只有配偶跟2名成年子女,由於配偶本人投保薪資已達4.58萬元的天花板,勞保年資40年,請領金額非常高,並不適合請領遺屬年金。
第2步 計算死亡給付請領金額:由於PP屬於在保中,以3.6萬元x35個月=126萬元。
第3步 試算本人退保一次領金額:60歲前一次領年資上限30年,雖然PP年資32年但有2年不採計,3.6萬元x45個基數=162萬元,比死亡給付的126萬元多出36萬元更划算。
此外,由於PP已經達一次領的資格,本人生前除可請領一次領之外,由於一次領後等於退休退保,請領勞保的老年給付,若在年金請領之後才死亡,配偶子女可以請領家屬死亡給付,因為先生投保薪資最高因而代表請領,死亡給付為=13.74萬元(4.58萬元x3個月)
對照死亡以後才由家屬提出一次領,就會變成領差額金的概念,請領總額就只有一次領的金額,如果家屬有提出家屬死亡給付,13.74萬元得扣除,變成162萬元-13.7萬元=148.26萬元。
張秘書總結,也就是說生前請領的話,家屬可以請領家屬死亡給付,死後請領就不能請領家屬死亡給付。
她也分享網友很多類似案例,像是朋友母親死亡時具有一次領的資格,但被勞保局告知,因為一次領之前有家屬請領9萬元的死亡給付,剩下差額才能撥款到指定帳戶,提醒不要喪失自己的權利。
最後,張秘書提醒領取勞保與國保有5大順位順位,第一順位是配偶子女,第二順位是父母,第三順位是祖父母,第四順位是受撫養之孫子女,第五順位是受撫養之兄弟姐妺,且勞保請領順位無法指定受益人,一定得照順位請領。(新聞來源:旺得富理財網 李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