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服務》與日盛期訴訟和解 凱衛:財業務無大礙

【時報-台北電】凱衛(5201)與日盛期貨股份有限公司訴訟和解,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案號為110年度重上更一字第70號。

關於凱衛與日盛期貨(股)公司101年7月13日簽署「日盛期貨中台系統開發建置委託合約書」,約定由凱衛承攬開發建置案,嗣雙方因前開承攬事件涉訟;經最高法院109年台上字第1018號第三審最高法院判決,駁回日盛期貨(股)公司之上訴案。而凱衛之上訴及追加之訴,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雙方就本案已達成和解,並將撤回相關訴訟程序。和解契約之細節,基於契約中之保密條款,不予揭露。

本和解並未對凱衛財務及業務造成重大影響。(編輯:葉時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