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網紅課稅指引何時出爐?財政部長鬆口:2個月內
【時報-台北電】立委李彥秀問及網紅稅務問題怎麼分別境外所得、境內所得,台灣想要習師新加坡作法,擬定指引問答,但現在遲遲未有下文。莊翠雲表示,賦稅署已經有初稿,預計兩個月內會公告。
財政部曾在2022年委外研究,報告指出,網紅獲利模式約可分為八大類,包括平台廣告分潤、付費訂閱、販售周邊商品、通告活動、廣告鏈結點擊獎金、廣告業配、平台支薪及直播打賞及電商導購及直播帶貨。
八類所得都屬於收入的一種,卻因所得類別不同,而可能適用不同課稅方式。舉例而言,平台廣告分潤、廣告鏈結點擊獎金、廣告業配、通告活動、付費訂閱、平台支薪及直播打賞、電商導購及直播帶貨等,可能被認定為執行業務所得。(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吳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