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議題夯! 淺談綠能電廠REIT可行性【編輯專欄】
文/財經編輯范哲瑋
永續環保,以再生能源取代傳統煤炭發電已逐漸成為全球產業趨勢。台灣政府在2017年1月11日通過《電業法》修正案,將電業分為發電業、輸配電、售電業三大區塊,並開放民間綠電加入發電業與售電業。法案通過後,有許多業者開始投入再生能源的產業發展中。
2021年10月18日在立法院財務委員會上,立委郭國文質疑,以全民電廠投資的綠能電廠,是不是算一種「綠色金融吸金騙局」?並提出以不動產REITs的架構,將「綠色金融」納入金管會的管理範疇中。然而,什麼是「綠色金融」?又什麼是REIT呢?
在談REIT之前,首先要說說什麼是「資產證券化」。根據wiki上的定義,資產證券化可以被廣泛地定義為一個過程,通過這個過程將具有共同特徵的貸款、消費者分期付款合同、租約、應收帳款和其他不流動的資產包裝成為可以市場化的、具有投資特徵的帶息證券。用比較通俗的方式來說,企業在生產時會需要大筆的資金去買進生產機具,但這樣的資金過於龐大,所以藉由將機具未來能產生的現金收入當作信用保證,將機具這項資產證券化並在資本市場上融資。
而在資產證券化的基礎上,衍生出了不動產投資信託,英文名為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REIT)。REIT是一種類似於封閉式共同基金,但投資標的物為不動產的投資工具。藉由不動產的證券化以及投資人的資金集資,讓沒有龐大資本的一般投資人也能以較低門檻參與不動產市場,獲得不動產市場交易、租金與增值所帶來的獲利。簡單來說,就是將辦公大樓或是商場等不動產的投資切割成股份,讓一般人也可以透過持有股份的方式參與投資不動產。REIT的特點在於,主要是投資在不動產資產上,而不是運用不動產的公司經營,投資收益主要來自於不動產增值及租金收入。
因此我們可以知道REIT的架構,主要是針對於不動產的資產價值為主要投資標的。而立委所舉的例子「全民電廠」,則是以類似於售後租回的方式,將太陽能板的所有權賣給投資人,再利用太陽能板發電並將售電的收入作為租金的方式支付給投資人。因此,若要以參考REIT的架構來列管綠能電廠投資,應該是以大型發電廠為標的較為恰當,如大型風力發電機或是水力能發電機等屬於土地上的定著物會是比較適當的可能標的選擇。
對於立委所質疑的「綠色金融吸金」,則是另一個範疇的議題,太陽能電廠將每一塊太陽能電板作為單位給投資人認購,並以發電量及售出電價收入作為報酬,然而這樣的形式卻存有些可能的重大風險。首先,投資人認購的太陽能電板雖然擁有物權,但運作上投資人未必會直接看到所認購的太陽能板,甚至也不清楚該太陽能板會被放置於何處,且太陽能發電與日照環境和光電技術有關,製造廠商的產品品質是非業內人士能明白的事項,但這樣的資訊揭露在目前的法規上卻沒有能保障投資人權益的規範,即便發生了投資糾紛,也沒有專責單位能幫忙排解。其中,立委也提到,太陽能板的損益兩平設算至少需要12年的時間,而要達到業者所宣稱的預計報酬率更需要至少20年的時間,在這20年間,公司營運風險以及其他系統風險等等,皆沒有法規依循列管。
在推動再生能源轉型上而言,能有許多廠商投入其中自然是再好不過的事情,根據國際能源署於2021年10月13日所發佈的「2021年世界能源展望」報告指出,當前如太陽能、風能及電動汽車等新能源經濟已蓬勃發展,然其進展仍遠不足以降低全球碳排放量至淨零排碳目標,該報告直指主要原因為投資不足所致,若能有充分的資金投入再生能源的發展,不管是對於投資人或是對於整個地球環境都是美事一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