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購電政策不調整 漲電價也難解台電虧損

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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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長郭智輝2月上旬指出,本年度撥補台電的千億元預算遭到立法院刪除,嚴重衝擊台電財務狀況,今年上半年電價應會調整。在3月即將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前釋出此消息,顯然壓力不小,尤其「四接環評案」甫強度關山,電價可能馬上調漲,後續的政治效應受到各界矚目。

過去幾年,電價屢受政治因素干擾而凍漲,導致台電累積虧損不斷竄升。繼民國111年與112年分別出現2,272億元與1,977億元的決算赤字,113年歷經兩次電價調漲後,再虧411億元。

深究台電連年虧損的主因,俄烏戰爭三年前爆發所導致的化石燃料價格飆升,確實在當年度造成衝擊。不過國際燃料市場(特別是天然氣)在112年初從高點快速回跌,每百萬英熱單位(mmBTU)4月時不到2.0美元,113年價格持續低檔震盪。台電對112年虧損嚴重的解釋是,燃料市場價格雖降,但新採購合約尚未全數履行,無助於大幅削減發電成本。

終於,台電113年的「自發電燃料」與「購電中燃料」支出均較前一年下降,且幅度分別達20.7%與18.4%,燃料價格不再具決定性影響,依舊出現虧損。顯然113年的營運赤字另有其他的因素。

據台電公布的113年自編決算,售電成本每度為3.71元,平均電價每度則為3.48元,在每售1度電即賠0.23元的情況下,全年超支400億元並不令人意外。問題是,燃料採購費用已明顯減少,售電成本何以居高不下?關鍵就在外購電力的費用過高。

台電的外購電力組成主要有二,一是民營火力發電、二是再生能源電力。

火電成本涉及燃料費用,燃料價格一旦下跌,台電此項目的購電支出便有機會減少。但民營電廠需考量自身營運成本,售電給台電時,降幅不一定會足額反應燃料價格的下跌。何況在商言商,民營電廠須維持一定獲利,台電購入電力的價格注定高於自家的發電成本。

以113年為例,台電自發火電的成本為每度2.87元,購入火電總量超過450億度、成本為3.46元,超出台電成本265億元,且未計入台電端的輸配電及營運費用。此種外購電力方式成為台電的必要支出,若不改善,始終是可觀的財務負擔。

至於再生能源電力,隸屬兩大發展主力的光電與風電,不僅購電合約動輒20年,每度電力的躉購費率更超出國際行情甚多。同樣以去年為例,台電針對光電與風電的購入價格分別為4.87元與6.59元,購電量分別為145.0億度與93.5億度;相較於自發光電每度3.94元、自發風電每度4.40元,台電去年於光、風兩電支付的額外費用達340億元,若再計入輸配電與營運成本,總費用必定更高。

光、風兩電的裝置容量仍在擴充,加上躉購長約的束縛,台電於此項目的購電支出仍將不斷成長。除非電價真的「加一點」,且爾後每次電價審議都加一點,否則台電想要免於破產,並在幾年內打平超過4,500億元的累積虧損,只怕難上加難。

台電是國營事業,營運自主性不高,無法像一般企業自由選擇最佳經營方式,增加自身獲利。事實上,想要有效消弭台電的巨額虧損,並非只有漲電價一途。排除完全不符使用者付費原則的稅收盈餘或預算撥補,可有效解決台電財務困境的做法,還有被刻意無視的核電。

核二、三的4部機組每年可發出312億度的無碳基載電力,去年每度成本僅1.42元,以同年每度3.48元的平均電價為基準,一年便可讓台電收入增加642億元。再者,如果光、風兩電躉購費率比照台電自發成本,一年可減少至少340億元的額外支出。如此,台電可於數年內攤平累積虧損,自負盈虧自非難事。

政府若真體恤民生、不漲電價,又想解決台電連年惡化的財務狀況,減少購電量、降低躉購費率、續用核電等快速解方一直都在,就看決策者有無決心突破窠臼,放手讓台電翻轉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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