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政治》促彭斯趕川普下台!民主黨啟動憲法第25號修正案

【時報-台北電】川粉鬧場,美國國會特別聯席會議,認證總統選舉人團投票結果,變成國會大暴動。川普拍攝影片呼籲川粉保持和平,平安回家之際,也不忘在影片中再度重申選舉遭竊。民主黨眾議員劉雲平促副總統彭斯啟動憲法第25修正案,把川普趕下台。另一名民主黨眾議員奧馬爾表示,她正草擬對川普的彈劾條文。

川普上任以來,「第25條修正案」不時耳聞。除白宮匿名高官近期在《紐約時報》撰文提及動用第25條修正案,甚至傳出司法部副部長羅森斯坦(Rod Rosenstein),也曾考慮用同樣方法把川普拉下台。

美國的第25條修正案通過逾半世紀以來,一共使用過6次。究竟美國的第25條修正案是甚麼?其中第4款,真能趕川普下台?

1967年2月10日,美國通過憲法第25條修正案,明確規定總統和副總統被免職、死亡或辭職時的處理方法,賦予副總統接任總統、總統任命副總統和副總統代理總統職務的權力。而其中的第4款是唯一從未引用過的條款,條款允許副總統和內閣以及「國會以法律設立的其他機構成員的多數,向參議院臨時議長和眾議院議長提交書面聲明,聲稱總統不能夠履行總統職務的權力和責任時」,然後副總統將「立即作為代理總統承擔總統職務的權力和責任」,便是多次提及用來踢走川普的方法。

若要啟用修正案第4款將川普拉下台,其中最重要、也是最困難的一點,便是要證明總統無法履行其職務的權力和職責。但第4款從未引用,沒有先例可循,修正案也沒有列明總統「有能力」履行職務的標準,因此啟動有可能會引伸出憲法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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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前總統卡特(Jimmy Carter)曾經批評修正案有缺憾,建議成立工作小組,研究擔任總統一職所需的身體和精神條件。1994年,總統失能工作小組(Working Group on Presidential Disability)成立,由神經學家圖爾(James Toole)主管研究。

圖爾認為,所有總統候選人必須接受身體,尤其是精神檢查,向選民有所交代。他曾提到,前總統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在二戰期間出席雅爾達會議(Yalta Conference)時,可能身患血管性癡呆,影響判斷,因而埋下冷戰的禍根。但修正案不但沒有提供任何方法辨識總統的精神狀況,更容許缺乏認知能力的總統阻止政府啟動有關程序。

圖爾和其他科學家主張成立獨立醫療小組,為每一位總統評估身體和精神健康狀況。但有人認為,要成立一個完全中立的醫療小組,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同時醫生也可以有自己的黨派立場。

換句話說,目前沒有明確清晰的方法引用修正案第4款,憲法第25條修正案也不是一定能將川普趕下台的方法。(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 高德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