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與新光金合併案獲金管會核准,7月底前完成合併

【財訊快報/記者劉居全報導】台新金控(2887)與新光金控(2888)於昨(31)日宣布,獲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台新金控吸收合併新光金控,此案為台灣首宗金融控股公司合意併購案,標誌著台灣金融業整併與國際化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也為金融市場樹立全新典範。合併後之新金控將成為全台第四大金控,銀行、保險及證券三大核心業務的市場占有率與規模將顯著提升,進一步成為政府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之最佳助力。兩家金控的合併基準日將由雙方董事長共同協議後對外公告,並自合併基準日起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新新光金控」)。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規劃於今年7月底前完成金控合併,其後將儘速進行旗下銀行、保險、證券、投信及創投等子公司的整併,發揮合併綜效。

面對全球金融市場競爭加劇,金融機構朝向多元化與規模化發展已為必然趨勢,雙方金控之合併,將帶來更大的發展空間與機會,並共同打造更具競爭力的金融平台,強化國際化發展動能。未來,台新新光金控將整合雙方優勢,提升經營效率,擴展服務範疇,提供更全面的金融解決方案,為客戶創造更高的價值,並打造更具發展性的員工職涯環境。

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承諾,合併後旗下子公司對客戶的金融服務與權益將維持不變,落實公平待客原則,並持續實踐企業社會責任。同時,員工的權益、職涯發展與工作環境亦獲得充分保障,將致力打造勞資和諧的企業文化,讓整合發揮最大價值。

本次合併案完成後,台新新光金控將加速內外資源整合,進一步發揮經營綜效,打造體質健全、競爭力卓越的金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