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位癌賠不賠 先看保單條款

癌症可謂國人健康殺手,越來越多民眾在規劃癌症財務風險轉嫁時,常會以癌症險、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等相關保單建構醫療防護網,不過「罹患原位癌,保險到底賠不賠?」是不少人心中的困惑。壽險業者指出,保險是否會理賠原位癌,得視保單條款而定,因此建議保戶在投保前,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所謂原位癌(Carcinoma in situ),是指已被發現有惡性腫瘤特點,但還沒有入侵其它組織的腫瘤。保險是否有理賠原位癌,壽險業者表示,首先要確認自身投保的保險商品為哪一種。

業者說明,癌症險、重大疾病險與重大傷病險等三款保險商品保障範圍均包含癌症,但保單條款中對於癌症所涵蓋範圍卻不同。市售癌症險保障範圍通常較廣,也提供初期癌症保障,而原位癌即是屬於初期癌症的一種。

再者,市面重大疾病險可分為甲、乙兩型,其中甲型僅包含癌症(重度);乙型則包含癌症(輕度)與癌症(重度)。如果民眾罹患原位癌,則不包含在癌症(輕度)與癌症(重度)範圍。

另重大傷病險保障範圍是以全民健保重大傷病項目為基礎,健保提供重大傷病證明的癌症,是以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為主,而原位癌治癒率相對較高,並不需要長期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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